教務章則
1. 學生每科上課出席率必須達80%或以上,即13課中最少出席11課。
2. 培訓中心將把每課課堂錄影下來,供未能出席課堂之學生學習,學生若能於課堂後一週內聆聽學習,仍可作出席論。
3. 學生須準時出席課堂和繳交作業,抱認真學習態度,尊重老師,與同學共同切磋,愛護公物,把所學應用於家庭、教會、工作環境及社區,榮神益人。
4. 畢業資格
4.1 完成證書課程指定學分。
4.2 完成1000字之畢業生命及事奉反省文章。
4.3 獲教會執事會或傳道人推薦畢業。
4.4 獲生命導師推薦畢業。
5. 學生及校友需愛護培訓中心,恆切為中心禱告及奉獻,及作為中心之大使向其他肢體介紹中心之課程及需要。